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,應向公安機關申請保安服務公司行政許可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.設立申請書(應當載明擬設立公司的名稱、住所、注冊資本、股東及出資額、經營范圍等內容);
2.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1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驗資證明,屬于國有資產的,應當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,并提供有關文件;
3.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、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、簡歷,保安管理師資格證書和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;
4.擬設立公司住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,保安服務所需的有關設備、交通工具等證明材料;
5.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法律、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資格證明;
6.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;
7.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。